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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发表时间:2024-09-07     阅读次数:403

1、固定价格合同的分类


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两类,固定总价合同为合同承包范围及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包干。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在风险范围内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

2、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


(2)工程量的风险。

(3)漏报项目的风险。


(4)不正常的物价上涨和过度的通货膨胀的风险。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注意要点


有些工程中业主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却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如果参加投标,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只作为参考而不是必须完成的工程量,对相关数据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避免承担工程量计算错误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2)承包商报价时必须审核图纸的完整性和详细程度,以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3)审查合同条件的完备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表达清楚、无疑义。


(4)除固定总价合同固有的风险分配外,是否详细规定具体的风险的分担和补偿范围。


4、如何应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1)在合同中明确风险范围及价格涨跌的处理方法。


如果业主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总价,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材料涨跌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约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发承包双方的利益,体现公平原则。


(2)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和范围。


为了减少争议,发承包双方一方面要在合同中约定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另一方面还应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以及约定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方法。(可参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3)清单报价时,应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


承包人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免遗漏报价内容。如果发包人不是采用施工图报价,而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且声明不对工程量清单负责时,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内容有遗漏,应要求发包人明确。切忌抛开图纸只按工程量清单报价,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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