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总价,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材料涨跌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约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发承包双方的利益,体现公平原则。
(2)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和范围。
为了减少争议,发承包双方一方面要在合同中约定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另一方面还应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以及约定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方法。(可参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3)清单报价时,应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
承包人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免遗漏报价内容。如果发包人不是采用施工图报价,而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且声明不对工程量清单负责时,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内容有遗漏,应要求发包人明确。切忌抛开图纸只按工程量清单报价,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